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盗、抢、奸、杀无恶不作 两悍匪兴义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0:1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昨日,经省高院核准,在兴仁20天犯下8起盗窃、抢劫、强奸、杀人大案的犯罪团伙主犯王永立、周伦武,在兴义被执行死刑。

  经审理查明:2002年9月19日凌晨3时许,王永立等4人窜至兴仁县牛角田村燕某家,王用木棒把门撞开后,另3人分别持木棒、杀猪刀进入室内,抢走燕某金首饰一枚、充电器两个。王永立对燕某实施了强奸。24日凌晨5时,王永立、周伦武等人在兴仁县金华路对祁某某等3人实施抢劫,抢得现金100元后,王、周分别对祁、张进行轮奸。此后15天里,王、周等人又犯下6起大案。

  (流沙 刘永畅)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