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大荣:汕头逐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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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0:3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中共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昨日闭幕。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邓大荣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中共汕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邓大荣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从七个方面扎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是从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入手,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继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问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物业问题、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问题,以及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问题。二是继续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继续重点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狠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四是以“权、钱、人”为重点,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五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六是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七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