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一市民破坏路树受拘留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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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0:36 大华网 |
本报讯日前,梅州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切割两棵珍贵路树的朱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城建部门也按《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对其作出罚款和赔偿处罚。 2月17日上午,群众反映梅城江南坝南路某宿舍侧有人砍伐路树,市城管支队接到报案后即派人前往制止,公安机关也迅速出警将事主当场抓获。原来朱某系该地段一楼住户,其以路树影响房屋安全为由,擅自用砂轮机和菜刀切割树干和树皮。经现场勘查,受破坏的两棵树为荫香树,树龄已达20年。 (梅讯)(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