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可以自己写声明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14:18 锦州晚报 |
本报讯(记者董梅)千里姻缘一线牵,娶个洋媳妇、找个洋老公已不是稀奇事儿。可眼下,一些城市的涉外婚姻遭遇“我的婚姻状况谁来证明”的尴尬。相比,在锦州就好多了。从去年10月开始,街道、单位和民政部门就不再有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职责。一些年轻人欣喜它的便捷。可要是嫁给老外,或是娶个洋媳妇的涉外姻缘那就不同了,因为涉外婚姻必须得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昨天记者从市公证处涉外部了解到,在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前,涉外婚姻所需的婚姻状况证明一直是由了解婚姻当事人生活状况的、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街道负责出具,再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今年,锦州有270人办理了涉外事宜,他们中40多人办理了未婚未再婚公证,其中60%的人是为了结婚办理公证的。这些人是拿着单位或街道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办理的。 另悉,在一些城市,由于无处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惹来不少麻烦。如浙江百位涉外新人没法结婚,而在广东省等地办理涉外婚姻时,只要有公证部门公证后的个人写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就可以了。 在锦州,也将会面临无处开具证明的境况。就此,市公证处涉外部的有关负责人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就要求个人带着户口簿、身份证来公证处声明,然后公证人员经过核实,再予以公证。如有不实之处,由个人承受法律制裁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作者:记者 董梅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