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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新规 外商投资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5:2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据媒体报道,商务部近日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其中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条件包括:外国投资者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千万美元,并有3个以上拟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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