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五条禁令“砍”向教育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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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06:50 大众网-大众日报 |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2月20日讯 济南市今天出台的五条禁令如五把钢刀,砍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而且对违反禁令者的处罚更为严厉,绝不仅仅是清退那么简单了。 济南市在各级学校中实行的这五条禁令是: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严禁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和其他报刊书籍;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特色班、辅导班、补习班等并借以收取费用;严禁强行向学生推销各种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严禁统一组织或强行为学生代收代办各种保险。 济南市有关部门强调,对违反上述“禁令”之一的学校、单位,除按有关规定清退全部乱收费款项外,还要十倍扣减教育投入经费,并且年底全方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取消上年度所获得的荣誉称号;对校长、分管校长,要撤消职务,对学校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直接责任人,要解除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