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语彩旗不得超过7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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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0:2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清城的户外广告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一些广告制造单位纷纷抢占交通要道两旁的有利位置大竖巨幅户外广告,而横跨马路占用市政设施、公共绿地立“拱门”、挂标语及插彩旗等违章行为也层出不穷,不但影响市容市貌,有的还阻碍消防通道和交通。 清远市城市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市区的户外广告设施重新编制规划,以便向社会公开招标。据悉,清远已明令规定除市委、市政府及清城区委、区政府举行的大型活动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横跨马路占用市政设施、公共绿地拉挂标语彩旗,门店招牌拉挂的临时性宣传标语和彩旗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