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强奸无恶不作 安顺处决4名恶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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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0:2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昨日下午,受省高院委托,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习忠、陈端书等10人抢劫强奸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宣判后,4名主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其余6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8年4月至2000年1月,梁正军、李习忠、陈端书、杨宁红4名主犯纠集梁正伟、吕兴和等人交叉大肆进行抢劫作案共19起,致1人轻伤,对被抢妇女实施轮奸4次,被害妇女5人,抢劫现金及财物价值近7万元,10名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了抢劫罪和强奸罪。 (徐荣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