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开发需获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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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1:05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新报记者袁欣报道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这是文物保护的需要。但在现实中各省仍存在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擅自开发。不过,这些现象将随着昨日正式挂牌的长沙湖湘文物保护开发公司而告一段落。 据介绍,国家文物局日前正式批准143家单位获得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今后,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必须由获得相应文物保护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湖南省文物部门负责人认为,实施资质制度可以避免建筑队在对文物修缮时造成的对文物的损害,资质制度是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它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工程科学管理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作者:袁欣 (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