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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个税标准保持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1:37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海生)从今年1月1日起,有的省区将个人所得税起征额调高至1100元并相应调高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和扩大不征税项目。近日,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我省目前没有接到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全省依然执行800元的标准,并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执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和不征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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