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遵义首次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1:48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2月20日上午,被告人张仕强因犯抢劫罪、强奸罪在遵义被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据悉,这是遵义市首次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称,今年39岁的张仕强系遵义县毛石镇农民。1983年因犯流氓罪、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1年11月29日刑满释放。

  张仕强出狱后不思悔改,于2002年8月18日上午8时许,到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家属区内,骗开马某某的房门后进入室内,趁被害人马某某不备,用其屋内的绳子、衣服、纱巾将马捆绑后抢劫现金25元、西门子手机一部,合计价值人民币875元,又将马某某强奸,然后逃离现场。2002年11月7日凌晨6时许,被告人张仕强在红花岗区深溪镇坪桥街上张序会的小卖部,以买东西为由骗开房门,将张序会掐昏在地后,又用绳子将其勒死。随后,张仕强用剪刀撬开店内抽屉,抢走现金350元。2003年5月23日晚,张仕强在遵义火车站旁高峰旅社,与卖淫女王某某嫖宿中将被害人王某某掐昏勒死,抢走现金11元、手机一部,然后翻窗逃走。

  省高院依法裁定核准遵义市中院(2003)遵市法刑二初字第41号以抢劫罪判处张仕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作者:刘文先编辑: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