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原县委书记昨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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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4:5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今日晨报看点 2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南丹原县委书记万瑞忠在南宁被执行死刑。 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南丹县龙泉矿业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造成拉甲坡矿、龙山矿、田角锌矿矿井下81名矿工死亡。“7·17”事故发生后,万瑞忠经与唐毓盛(南丹县原县长,另案处理)、莫壮龙(南丹县原县委副书记,另案处理)、韦学光(南丹县原副县长,另案处理)密谋后,决定对此事隐瞒不报。 另经查明,从1998年8月3日到2001年8月7日止,万瑞忠在担任南丹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321.5798万元。案发后,上述赃款、赃物均被追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