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区荣获自治区级“青年文明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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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17:24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柳州日报讯记者张晓军、通讯员韦华报道:从团市委获悉,晶远社区、桂中社区、虹桥社区及福柳宏都社区,日前被共青团广西区委和区民政厅、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命名为自治区“青年文明社区”。至此,我市已有全国级“青年文明社区”4个,区级“青年文明社区”4个。 “青年文明社区”评选活动,是共青团中央和民政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10月联合开展的。我市自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以来,团市委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以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为核心,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为目的,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强社区建设的工作方针,积极参与社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切实发挥共青团组织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这项活动已经成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重要活动。 责编:柳州电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