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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特困生可享受书费杂费文具费“三免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0:46 人民网

  人民网昆明2月21日电记者陈娟报道:从2月20日起,昆明市救助中小学生将依据新的办法统一进行。昆明市教育局昨日出台《昆明市中小学贫困生救助办法》,将进一步管好、用好全市各级政府每年安排用于贫困生进行补助的专项资金,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失学。

  该办法明确,在昆明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城镇下岗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村贫困家庭的子女,进城务工就业人员贫困家庭的子女,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贫困的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残疾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均属救助对象。

  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分为特等贫困、贫困、一般贫困三个级别。特等贫困可享受免书费、杂费、文具费“三免费”教育,还可享受困难生活补贴,困难学生补贴的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原则上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属特等贫困学生;一般贫困可减免杂费或书费。

  救助申请程序:每学期开学后,经学生或家长申请、学校调查核实、学校及主管局审批确定。救助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学期审批一次,根据学生当时的家庭贫困程度来确定贫困等级,按标准予以补助。补助主要通过实物补助,即直接向学生发放教科书、学习用具、饭菜票或减免相关学习费用,特别贫困的由学校按月发放一定标准的生活助学金。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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