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俱乐部被扣证停业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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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1:45 京华时报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因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被上级主管部门扣留,导致无法营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月19日上午,北京市希望少年足球俱乐部将北京市体育总会、北京市体育局告上丰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他们的扣留行为属违法,并要求北京市体育局承担行政责任。 2001年2月8日,北京市体育总会受北京市体育局委托,以年检为由,扣留该足球俱乐部的社团法人登记证未还。足球俱乐部称,期间他们多次催要,但市体育总会既不做任何解释,也不返还证件,导致他们无法合法开展活动,不得不停业,由此造成巨大损失。 北京市体育局辩称,2000年至2001年,北京市体育总会在对体育团体进行清理整顿时发现,该足球俱乐部存在诸如组织机构长期不健全、违法进行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混乱等多项不符合社团管理及社团章程的严重问题,即要求其整改,但北京市少年希望足球俱乐部拒不整改。另外,足球俱乐部现在提起诉讼已超过起诉期限,请求法院驳回请求。庭审中,双方针对各自的诉辩意见进行了举证和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