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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政治工作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7:47 解放军报

  张柔桑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由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准颁布的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政工条例》),既是一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也是一个重要的军事法规。新修订的《政工条例》首次明确规定了我军政治工作必须坚持的“十条原则”,其中一条是“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是对新时期新阶段我军政治工作特点规律的科学概括,是创新和发展我军政治工作的重大举措。学习贯彻《政工条例》,应当始终把这一原则贯穿在思想政治建设之中,通过发挥政治工作的作用,保证和促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部队的落实。

  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我军政治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这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军,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和发展我军政治工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奋斗目标,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军队的实施,充分运用法规制度解决好新形势下部队建设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既是推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第二,这是贯彻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的一个具体体现。江主席曾就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过一系列精辟论述,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含义、原则、核心内容以及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阐述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军不动摇,紧紧扭住从严治军不放松。第三,这是顺利实现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建设中心任务的必然要求。把党关于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建设的主张以及我军治军的成功经验法律化,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不断健全和完善军事法制,依法实行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是确保打得赢、不变质的重要保证,是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完成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双重历史任务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

  《政工条例》不但规定了“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原则,还把这一原则贯穿在整个条例之中。条例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军事检察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教育等列入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中,同时积极适应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在战时政治工作中提出了进行“法律战”的任务。条例在规定各级党委讨论和决定的主要事项时,均把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列入第一项内容之中;在规定作为“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主持者”的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的主要职责时,把领导部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领导部队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其他法规制度,维护军队的纪律,保证部队的团结稳定和集中统一,列入其第一项职责之中。这充分说明了各级党委、政治主官、政治机关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履行好这些职责任务,既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任务,也为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着重要保障。笔者认为,把“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原则落实到政治工作之中,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加以把握:一方面,要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政治工作之中,发挥各级党委、政治机关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作用,推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要结合贯彻实施《政工条例》,强化依法规范政治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完善政治工作的规范体系,促进政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形成依法开展政治工作的良好秩序,不断提高政治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无疑也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这与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完全一致的。实践证明,全面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组织领导得力得法,指导监督持之以恒,就能推动其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整体水平,其作用就会日益彰显;反之,就会出现忽热忽冷、忽紧忽松、抓抓停停的现象。各级党委应按照条例的要求,把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列入党委的经常性议题,定期检查落实,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着重解决好部队一个时期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应组织协调好各机关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的具体任务,指导监督各机关按照法规制度的要求尽职尽责,同时协调各机关形成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合力,从整体上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党委在评价工作、决定奖惩时,应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绩效纳入其中,通过这种“导向”作用,促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落实。政治机关作为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管理部队的党的工作,许多工作内容直接关系着法制建设,因而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同样肩负着重要责任。一方面,政治机关应当在党委组织领导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党委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施指导和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在部队的贯彻执行;另一方面,政治机关应切实履行好领导纪检监察和政法工作的职责,监督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政法部门严格执纪执法、准确适用法律,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促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全面落实。

  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也必然要求推进政治工作的法制化。我军政治工作制度建设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但用法制化目标来认识和规范政治工作,则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新形势下的一个新课题。新修订的《政工条例》作为我军政治工作的根本法规,为推进政治工作法制化提供了基本的制度平台。深入学习掌握《政工条例》,运用条例规范和加强政治工作,是推进政治工作法制化的首要任务。首先,要树立依照《政工条例》开展政治工作的意识,各级党组织、政治机关、政治干部,尤其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条例,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切实作好政治工作,努力实现政治工作的根本目标,认真落实政治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严格履行政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职责。要充分发挥条例的规范作用,坚决清理和纠正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做法,形成良好的政治工作秩序,提高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积极适应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结合《政工条例》的贯彻实施,逐步完善与之配套的政治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尤其要注重建立健全政治工作的程序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政治工作目标的实现和法规制度的落实。还应看到,政治工作法制化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军政治工作既包含党在军队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也包含对军内部分行政事务和法律事务的组织管理,推进政治工作的法制化,需要不断总结贯彻实施《政工条例》的经验,加强这一领域的法制理论研究,科学界定法制化的内容范围,不断完善制度设计,从而建立既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也有利于提高政治机关行政管理水平的政治工作法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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