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罪当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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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7:5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欣戈 从媒体上看到一条大快人心的消息: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瞒报事件“总策划”万瑞忠已于20日被执行死刑。 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许,广西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井下81名矿工死亡。原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经与原县3名负责人密谋后,决定对此事故不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及组织抢救、调查,而是将事故真相隐瞒起来,造成了更为严重的损失。 因对事故真相隐瞒不报牵出受贿大案而被处极刑的万瑞忠案,恐怕还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例。这个人该不该杀?相信说“不”的人不会太多。作为县委书记,本地区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故,死了这么多人,不去组织抢救与调查,而是千方百计掩盖真相,这决不是失职、渎职之类的问题,完完全全是人性的泯灭。 万瑞忠案又一次警醒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坚守“以人为本”。倘若忘记了这一条,以钱财、政绩或官位为本,其下场必定是可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