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菜农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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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9:2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记者张周来、谢大明) 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一菜农因出售残留有农药的“毒蔬菜”,致使33人食物中毒。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没收所得赃款。 年过6旬的菜农梁秀芳是苍梧县龙圩镇人,2003年5月10日梁秀芳在自家菜地里摘了6公斤左右的空心菜到市场上销售。由于此前她为了除掉蔬菜上的虫害,曾给这片地里的蔬菜喷洒了乐果和敌百虫两种农药,当天食用了她销售的蔬菜以后,有33人发生食物中毒。 2003年12月3日,苍梧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一审判处梁秀芳有期徒刑3年,没收所得赃款,梁秀芳不服,提出上诉。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