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将率先推出物管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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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09:3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妍通讯员沈耀军、陈梅英)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了配合《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的实施,《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规定》将从4月1日起执行。今年,广州将有望在全国率先推出一批“物业管理专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向市国土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为广州市(区)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且具备三级(包括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从事物业管理工作8年以上且担任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3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道德品质以及较高声誉。 据悉,物管专家可参与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物业管理企业业绩的评定、物业管理行业指导、物业管理重大纠纷案的协调工作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