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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的“高级错误”也当修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10:47 红网

  日前,针对小学生指出的语文课本插图诸如巴金穿牛仔裤等多处错误,刘利军先生在红网撰文《》,读后深以为然。其实,在现行教材中既犯有低级错误也犯有“高级错误”。

  小学数学统编教材第八册在讲述“小数点位置移动引起小数大小的变化”时,通过例子得出“规律”:小数点向左移动一位,原来的数就缩小10倍。并举例:43.7缩小10倍就是43.7除以10,小数点左移一位,为4.37。

  实际上,这个结论和例子都是错误的。“缩小10倍”的说法不对。

  道理很简单,只须弄清倍的含义即可。按“倍”的经典解释,任何数的一倍都是它本身,缩小一倍即为0,缩小两倍就是负数了,在小学阶段怎能缩小10倍呢?!

  再说,我们都知道,某数比如30缩小一半是除以2得15,但按教材的说法,30缩小一倍还是30,缩小两倍是15;照此推理,某数缩小一半不但与缩小两倍相等,而且比缩小一倍还少。这显然是荒谬的。

  众所周知,教材的要求或权威高于一般书籍,照说不应该出现如此错误。但常有“限于编者水平,这套教材难免有缺点和错误,欢迎提出批评和修改建议”的遁词,也罢,知错能改亦不错。

  然而,教材错误修正远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前年,笔者从孩子数学书上发现问题,即发函要求有关部门修正。可能贻笑大方吧,不辩、不理,不屑一顾。幸有一封送达,竟转回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数学部作答,叫人啼笑皆非。让人不禁想起一则笑话,包公:“秦香莲,你反映的问题我已转世美同志解决。”结果不出所料。复信虽然承认“缩小10倍”不太严格,但大谈其优点,譬如“老一辈专家论”、“简单明了优点论”、最没有说服力的“小学数学界的约定俗成论”,可能还有未曾明言的“面子论”。一言以蔽之:不改。

  如此明显的错误,也许地球人都知道了。有关部门不愿受理和修正,原因很多,归根结底,是有私心。柏杨说过:哪一天国人对人说,我错了,那就值得额手称庆。

  数学是一门科学,来不得半点“瑕疵”。“缩小10倍”即便只是“不够严格”,也是错误;为了“简单明了”,就可以先在小学教给学生错误的东西,再让他在中学大学“自动更正”吗?见诸报刊中的常见错误“招待费降低9倍”等,我们能只责怪作者素质低吗?它的始作俑者是谁呢?难道我们还要让其继续吗?

  “高级错误”“缩小10倍”应予修正。处理办法自然当由有关专家而不一定是“老一辈”议定,若无更好的表述方式,个人的观点是“缩小到十分之一”,这是真理。任何维持现状的客观原因,都该“让道”。因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一项基本原则。学生没有系统学过分数,可以对教材内容进行调整;语言拗口,熟能生巧;小学数学界的约定俗成,不一定是中学大学与全国人民的共识,完全可以修改,无须顾虑太多。且不说“缩小10倍”本身是错误无疑,就是相对真理如“以阶级斗争为纲”、“帝国主义气息奄奄”、“两个‘凡是’”、“私营企业主不能入党”等也有终结时。坚持真理需要有自我否定的勇气。(稿源:红网)(作者:吴忠)(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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