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价格新办法正式实施 收费有升有降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2日13:1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郑宇晖报道:2月20日起,《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执行,记者昨天走访了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交行和广东发展银行在汕头开设的部分网点,发现上述商业银行并未张贴任何服务价格收费表,但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着手制定实施细则,由于上级行和物价、银监部门尚未审核,故收费标准如何调整未对外公布。据透露,新服务价格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来制定,服务价格上涨和下调都会存在。 收费项目有限制性规定 尽管汕头的各商业银行至今还没有公示新的服务收费标准,但记者日前根据银行内部人士提供的信息得知,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在汕头的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主要是涉及广大居民和企业利益的收费项目,包括办理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各商业银行以前一些不收费的项目将准备收费了,这会在某种程度上增加老百姓的支出,但不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新办法对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收费项目都有限制性规定。例如银行代发工资、代收公用事业费服务本来在我市的各商业银行都曾经不同程度地开展过,后来因为不收费,而银行的管理费用又比较高,像交通银行汕头分行等就逐步减少了此类服务。新办法规定这些服务可以收费了,这会不会增加工薪阶层的负担?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新《办法》中特别规定:商业银行代理收付类业务的收费应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由于外币业务对国内广大居民的影响较小,而且多年来其收费已经形成了市场上普遍接受的价格,新收费办法对外币业务完全采用市场调节价。 新旧收费标准有升有降 面对银行即将出台的新收费标准,市民最关心的就是费用变动问题。向记者提供情况的部分银行表示,新标准与原来执行的收费标准差别不会太大,即使调整也多是与市民关系不大的项目。而且,新的收费标准也不一定是上涨,个别银行已经在一些项目上尝试调低服务价格,如工商银行汕头分行在今年春节期间就推出“粤港澳汇款直通车服务”,对在这期间的汇款服务费进行下调。通存通兑这种量很大的业务,调低反而是一种趋势,因为这样的简单业务银行更愿意“薄利多销”,且不会引起收入的下降。另如广发行提供的、即将实施的新收费标准,对老百姓的收费大部分是调低的,如异地通存通兑,曾经最高的比例是1%,现在分别降到了0.5‰和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