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张国立vs黄定宇:难道司法界也有“潜规则”?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0:19 人民网 |
网友:何向东 张国立之子张默打人事件至今余音未消,而因此事件牵出的黄定宇案件也初见眉目。据江南时报2月20日报道,2月16日,北京东城警方将黄定宇的预审卷宗正式移送北京东城检察院,并以涉嫌强奸罪提请检察机关将其批准逮捕,此举证明黄定宇已经“凶多吉少”。该消息还援引北京一位圈内人士话称,此次黄定宇案件归根到底其实还是张默童谣事件导致的,黄定宇被刑事拘留和张国立有着非一般的关系。在圈子里名头也算叫得响的黄定宇之所以败在张国立的手中,不仅仅是张国立的“能耐”,而且他还有一位同是著名演员的“神通广大”的神秘帮手。正是依靠他的帮助,黄定宇才毫无防备地“束手就擒”。 从法律上来说,作为一位普通公民来说,如果他的行为没有触犯我国刑法的规定,他自然不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对于象黄定宇这样一位也算名人的教授来说,如果他身正行端,我想警方也不会轻易地就把他给拘留了。我还相信如果黄定宇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也一定是他有犯罪行为。 确实如果按法律办事,应当是上面的结果,但是黄定宇案件似乎并非那么简单。因为有圈内人士(姑且也可以说是知情人吧)话中的潜台词却告诉我们,黄定宇凭他的影响本不该有事,倒霉在碰上了更有影响的人。所以,黄定宇被追究刑事责任是“败在张国立手中”。 说黄定宇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是正义战胜邪恶的法律的胜利,而是人与人较量后谁更有“能耐”的胜利。难道说黄定宇如果不是碰上张国立和那个“根基更深”、“名气更响”的“广大观众十分喜爱的演员”,他就能逍遥法外?莫非这位知情人想告诉人们,这就是中国司法界的“潜规则”? 当这则新闻见报后,我在网上看到了很多网友的留言,有人就认为中国的法律不是为张国立和圈内有根基有势力的人制定的。这样的新闻有误导公众的嫌疑,希望有关部门对记者进行查处。我倒认为,如果文中那位知情人的话是真的话,那么“潜规则”就必然会导致司法腐败,影响法律的实施和司法的公正。因此我认为需要有关部门调查澄清的应当是,中国司法界(最起码是黄定宇案件)中是否真的存在象那位知情人所讲的“潜规则”现象,而不是追究新闻记者告诉我们了什么的责任。因为正象有网友说的那样,黄定宇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是关键,要败黄定宇也是败给了法律,要别人什么“能耐”才能把触犯法律的人绳之以法,才真是法律的悲哀。 所以,这则消息中透露出的“潜规则”现象在中国司法界是否存在不是小事,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