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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严禁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3:06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 济南市教育局近日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乱收费问题,制订五条“禁令”,如有违反,校长将被撤消职务,教师将被解聘。

  这五条“禁令”包括: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严禁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和其他报刊、书籍;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特色班、辅导班、补课班等并借以收取费用;严禁强行向学生推销各种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严禁统一组织或强行为学生代收代办各种保险。

  此外,济南将严格执行教育乱收费通知单和告知书制度,实行乱收费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凡有违反上述“禁令”之一的学校、单位,除按有关规定清退全部乱收费款项、10倍扣减教育投入经费、年底全方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外,还要取消上一年度所获得的荣誉称号;违反“禁令”的校长、分管校长,将被撤消职务;学校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直接责任人,将被解除聘用合同。(罗晓飞史静)

  《华东新闻》 (2004年02月23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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