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人截留订婚金 拆散鸳鸯惹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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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07:07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洪峰春、吴鹏报道:媒人是撮合婚姻成就美满姻缘的角色,但鄱阳县农民却以媒人的身份贪不义之财,不仅拆散了一对有情人而且自己也惹上了一场官司。日前鄱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媒人不当得利案;判决被告应明生、胡龙恩各返还人民币2000元给原告应庆欢。 原告应庆欢系鄱阳县芦田乡村民,经被告应明生、胡龙恩介绍,与本县三庙前乡村民胡喜平相识,并订立婚约。2003年二月原告亲手付给两被告一万元现金,两被告从中私自留用4000元,各分得了2000元。只付给女方6000元,原来原告应庆欢与胡喜平结婚,不久便因彩礼一事发生争执,并闹上法庭。因双方结婚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院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查明两被告从中截留4000元的事实,于是原告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返还订婚金。法院认为:两被告没有合法根据,私自将原告付给女方的4000元留给自己,属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遂作出上述判决。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