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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再次注册工作启动 四种情况不予注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0:1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贵阳市卫生局获悉,贵阳市2004—2005年度护士再次注册工作启动,未经护士注册从事护士工作者,卫生行政部门将予以取缔。

  据悉,贵阳市卫生局要求各区市县卫生局要按注册条件,认真审核再次注册资格准入材料:护士再次注册审核表、护士执业证书副本、健康体检表,严把注册关。在岗护士须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两年,四种情况不予注册:服刑期间;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护理业务;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终止或取消注册;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市卫生局有关人士强调,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非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予以缴销。

  据悉,贵阳市的注册工作将于5月底结束。

  (邬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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