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贼时扁担拳脚齐上阵——“见义勇为”群众打死小偷警方称: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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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0:1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偷车贼被愤怒的群众打死,警方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这让认为打小偷是“见义勇为”的当事人由此上了一堂教训深刻的法律课。 据红花岗区警方介绍,2月19日凌晨,家住红花岗区贵遵公路东联线路边的余某起床准备外出办事。当他骑车时发现自家三轮摩托车车锁被撬,余某断定是窃贼所为,他分析小偷没有得手还会再来,于是同妻子商量,决定在当晚守候捉拿。 当余某夫妇在屋内守候到20日凌晨1点过钟时,忽听屋外一声响动,余某赶忙透过门缝观察,见有两个黑影翻墙进入院坝后,其中一人窜到三轮摩托车旁动手撬车锁。 “抓强盗”,余某大喊一声,操起一根扁担追出家门。余某一边高喊抓贼一边穷追不舍,追了几十米即抓住一盗贼。余某劈头就给盗贼一扁担,盗贼当即被打翻在地。四周群众听到喊抓贼迅疾赶来,对盗贼一阵拳打脚踢。折腾两小时,有人才打“110”报警。民警接报赶到后,立即将已不省人事的盗贼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随即,余某夫妇被警方留置调查。余某称:“打小偷还犯法吗?” 昨日,警方办案人员对记者说,群众抓住小偷应扭送公安机关。如果一旦将小偷打残或致其死亡,责任人要负法律责任。 (刘文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