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吨工业盐冒充食盐 主犯一审领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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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0:2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本报去年7月8日和7月24日连续报道的《26吨工业盐冒充食盐》中的主犯何刚林,其行为因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近日被西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64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4月,被告人何刚林出资1.3万元,王廷旭(另案)出资5000元在贵阳三桥向一外省人购得1公斤装假冒食盐袋6万个,回到安顺后,王廷旭用其购盐证先后从西秀区幺铺镇盐业站以每吨760元的价格购得26吨工业盐进行分袋包装,以每吨1400元至1500元的价格销售到大西桥、蔡官、七眼桥等地。2003年7月6日凌晨,被告人何刚林与王廷旭、牟桥宝(另案)在运4.1吨假冒食盐销售途中被西秀区工商分局执法监督股查获。 (徐荣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