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出台新规定:民工工资写进工程分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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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11:22 大华网 |
本报综合消息据《北京日报》报道,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又多了一道防线。从4月1日起,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要写进工程分包合同。这是记者近日从建设部获悉的。 建设部公布了将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按照这一管理办法,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新的管理办法对工程款和民工劳务费的支付问题格外关注,特别明确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要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 建设部负责人强调,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