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如何保护隐私权(服务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6:21 人民网-人民日报

  问:电信局未经我们同意,将小区的住宅电话印刷成册,赠送给按时交电话费者,以示奖励。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居民的隐私权?如何保护隐私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润文

  答:隐私权是指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依法受到保护的自然人对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自行支配的权利,属人格权范畴。私人住宅电话、照片等个人资料和资讯是私人信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日常生活、社会交流属私人活动,个人居所则是私人空间。我国法律禁止非法窥视、刺探、窃听、披露他人的隐私。因此,未经本人同意公开其住宅电话、照片等行为属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经本人同意被公开其住宅电话、照片者,本人可视具体情况即视本人的肖像权或隐私权受损害的程度,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同时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上海市润华律师事务所 丁守明

  《人民日报》 (2004年02月24日 第五版)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