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改革事关深圳未来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7:03 深圳商报 |
据报道,在深圳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开幕的第一天,来自不同界别的市政协委员、不约而同地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近百份提案。其中,由深圳8个民主党派的10多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提案,被列为本次会议“一号提案”。 这么多政协委员关注并建议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不是偶然的。这说明:过时的行政审批制度,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障碍,并滋生腐败,破坏公正。不进行攻坚战,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会自动来到。不进行攻坚战,我们已有的改革开放成果也不能巩固。 自1998年率先在全国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深圳市2002年又进行了第二次审批改革。当时本报即认为,深圳市审批制度仍存在进行第三轮改革的空间。时至今日,行政审批制度中的问题仍然存在。姚小平等委员的提案就建议,加强对政府部门私设审批的处理。遇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的,如果能够查实并通报批评,必能有效遏制各局私设审批、瞒报审批的行为。如果我们没理解错的话,这就是说,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清理审批项目的同时,一些部门又在偷偷地设立新的审批项目! 为什么有的部门尤其是部门负责人对审批那么“一往情深”呢?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成员袁曙宏教授,日前在深圳一个干部讲座上指出:“中国现在好多行政审批,实际上是一些政府部门在搞利益扩张。因为没有审批就没有权力,所以就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审批化。而且多是只管审批,没有责任,不进行监管。” 所幸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弊害早有洞察。行政审批是行政许可的主要内容之一。《行政许可法》即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的精髓,就是限制官权。它规定了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该法明确了“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六种条件以及“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四种情况,为行政审批制度划定了界限。深圳市政府一直致力于这项改革,还专门设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各方专家策划、实施以及监督。 一定要看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然要触动某些部门、某些人的利益,必然会面临各种困难。改革已经到了这样的关头:在维护公众利益与保留部门利益甚至少数人利益之间,没有中间道路可走。深圳,能不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上保持竞争力,这是关键的一役。 我们必须对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科学规范,建立和实行许可说明理由制度和许可结果公示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许可公开、公平,防止和遏制权力寻租腐败现象的发生。 在维护公众利益与保留部门利益甚至少数人利益之间,没有中间道路可走。深圳,能不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能不能继续保持竞争力,这是关键的一役。 本报评论员傅盛宁 作者:本报评论员傅盛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