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船来往港澳有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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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8:5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日前,海关总署颁布了新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海关管理办法,并将于200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新的管理办法全面涵盖了目前已在广东海关推行的小船系统内容。作为小型船舶新监管模式的配套法规,确立了小型船舶快速通关系统在海关监管中的法律地位。 该管理办法将安装“GPS”船载收发信装置作为小型船舶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准入条件。明确了小型船舶舱单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规定了电子舱单提前录入,实现了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的提前申报,为进出口企业实现快速通关提供了基础。(植文秀、穗关)(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