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对不起这个小兄弟(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9:5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他和朋友将熟识的一个“小兄弟”绑架,准备索要赎金22万,但是在挟持中,“小兄弟”被他用被子捂死,随后租车焚尸,然后潜逃,逃亡了几天,巨大的压力让他几乎一夜白头,2月23日,贵阳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30岁的杨明是四川人,在1994年5月曾因强奸罪被判刑八年半。2000年5月刑满释放。

  在法庭上,杨明说,去年10月份,他和朋友苏东明在聊天中谈到,快过年了,得想办法找点钱,两人商量后,决定实施绑架。

  法庭上,杨明自述了其杀死曾某某的过程。

  杨明说:“2003年11月5日晚上8点钟,我到河滨公园的网吧附近找到他(指受害人曾某某),让他和我一起去办事,他到了我们租的房子,我就拿放有三唑口仑的饮料给他喝,他就睡着了。我们就把他绑好,准备天亮了把信交给他爸爸。但是天亮后,他醒了,就开始大叫,我怕被人发现,就用被子捂着他,不晓得过了多久,我发现他不动了,一摸,没气了,当时我就慌了。”

  “后来我就到市西路买了个大旅行箱,准备把尸体装进去丢了,但是回去时,我发现尸体已经硬了,装不进去,我就买了把钢锯,将尸体分解后,装在箱子里,又租了一辆面包车,把尸体拉到花溪一路边,浇上煤油烧了。”杨明说。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曾某某虽然被“撕票”,但他的家人仍然收到了“要价”为22万元的勒索信,杨明解释:“我看反正事情闹大了,干脆要笔钱用来跑路,就给一个摩的司机100块钱,叫他给我送信。”

  苏东明在庭上否认了杨明的说法,他说,自己只是按照杨明的请求抄了一份勒索信,其他的事自己没有参与,对曾某某的死也不知情,请求法庭公正判决。

  公诉机关认为,应该以绑架罪追究杨明和苏东明的刑事责任,而且杨明还是累犯,请求法院依法惩处。

  当记者问及杨明和曾某某的关系时,杨明低着头说:“他只是一个小兄弟,和我见过几次,我和他也不是太熟,他还是个小崽(小孩),有次他和别人有矛盾时,我帮过他的忙,就和他认识了,他见我就‘三哥、三哥’地喊……我真的没有想过要弄死他,现在走到这一步,真的太对不起他和他家里的人了……”

  此案将择期宣判。(赵车 王林 赵安平)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