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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一系列有利于农民增收的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10:17 贵州日报

  “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是农村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化的时期,是农产品供给最丰富的时期,也是农民增收形势最严峻的时期。从1997年到2003年,农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4%,仅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一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统计数据显示,我省2000年至2002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没有一年超过5%,最高的年份增长4%左右。如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不到城镇居民同期收入增长的一半。又据分析,从2000年到2003年四年间,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73倍、3.86倍、3.98倍、4.22倍。可见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在我省尤为突出。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重点、难点主要也在于增加农民收入。如果农民不增收,农村不稳定,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就失去了前提和动力。因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意义重大。我们理解关键是要实施一系列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的积极的政策。

  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有关数据显示,1952年到1990年,政府仅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一项,就从农业中拿走8708亿元,平均每年223亿元。通过50多年的“剪刀差”效应,工业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国家也有了一定财力,加大支持和保护农业也已经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也正是工业“反哺”农业的时候。一是实施直接收入补贴。农业直接收入补贴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政策允许范围之内,这样更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直接收入补贴的目标是农民,将使农民直接受益。直接补贴既避免或减少了腐败及寻租,又增强了对农业支持的透明度,具有很高的效率。直接收入补贴符合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实际,政府可根据财力情况,适度增加直接收入补贴,如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增加救济补贴、进一步减免各种农业税等。二是财政支农项目的选择要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要尽量多地吸收农民工,制定适当的合理的报酬,使农民能够从积极财政政策中获得更多的收入。财政的支农项目要尽量减少地方配套资金,以减轻农民负担。三是支持、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深加工。积极支持当地农民发展具有特色的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利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农产品加工技术的研发资金,减免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四是财政投入要继续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要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适当调整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结构,增加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继续搞好生态建设,对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要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巩固成果,注重实效,最终达到提高农民收入的目的。

  ————实行积极的户籍政策,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据测算,农民进城务工,可以达到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等多种目的。目前我国有9900万农民进城务工。我省进城打工的农村劳动力达600多万,工资性收入已占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一。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创造了财富、提供了税收。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为农民进城就业营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要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各项权益。

  ————实施积极的科技扶持政策,使其成为农民增收的支点。实践证明,地方兴盛,农民增收、系于科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要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依靠农业科技进步,让科技进步成为农民增收的有力支点。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要围绕增强我国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储备能力和转化能力,改革农业科技体制,较大幅度增加预算内农业科研投入。继续安排引进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资金,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国家推广机构和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支持农业大中专院校参与农业技术的研究、推广。

  ———实行积极的金融政策,加强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少,能力弱,难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对信贷的需要,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扩大农村贷款利率浮动幅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探索实行多种担保形式。

  ————实行积极的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阶段、分步骤完善的原则,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优先解决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和建立小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设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对进镇落户并在企业务工的农民,也应参照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管理办法,逐渐建立起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李志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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