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出台机关干部禁酒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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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11:2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象山记者站颖峰康焕建军)昨天,象山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执行“禁酒令”的有关规定》。今后,象山机关干部将严禁在工作日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违者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随着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的日益密切,公务人员的应酬也直线上升,工作人员因贪杯失态、醉酒误事的事例屡见不鲜,老百姓对少数忙于赴宴、酷爱“杯中物”的干部也颇有微词。象山县领导深感劝酒逼酒等饮酒陋习的弊端,在今年象山县委2号文件中,作出了禁止机关干部工作日中餐饮酒的规定。 在针对县委2号文件进行可操作性细化的《关于执行“禁酒令”的有关规定》中,象山县纪委明令禁止全县镇乡、街道、县直属各单位及所属基层站、队、所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日中餐饮酒;禁止在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禁止公务人员着执行公务的服装在公共场所饮酒;禁止公务人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为确保将“禁酒令”落到实处,《规定》还制定了详细的监管措施,违反“禁酒令”者,将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党纪政纪等处分。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还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渠道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