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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0万资助贫困残疾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11:37 信息时报

  本报讯(记者 王丽凤 实习生 冯悦 通讯员 肖培坚)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残联四届主席团二次全会获悉,省残联已出台《广东省扶残助学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据了解,我省将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此工程,有望从今年起到2008年,用4年的时间推广实施此工程。

  据了解,此工程的受助对象为城乡贫困家庭的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一补”(免杂费、书费,获得经济补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所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如批准,贫困残疾生将获得每人每年600元的学习、生活费用。

  中、高等教育阶段,持有残疾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且努力学习的贫困残疾学生,已在读的或当年被中、高等院校录取的,可由本人向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如批准,受助对象将取得一次性资助,用于贫困残疾生在校的学习、生活费用。普通、特殊教育学校高中、中专,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录取的贫困残疾大专、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

  申请者必须填写《广东省扶残助学工程申请表》,由村(居)委会或学校对其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初定名单后,由学校将名单报其隶属地残联,逐层复核审批,最后由省助学工程领导小组确定受助对象。农村贫困线以下和享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残疾学生申请资助,直接认定为受助对象,不必逐层审批。

  据了解,我省将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此工程,综合考虑各地的情况进行分配。接受省级助学工程专项资金的地区,必须按1∶1的标准落实配套资金。在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助学任务的基础上,地方助学工程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可用于资助在校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残疾的健康孩子的学习、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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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贫困生可免书杂费

  省财政每年将安排5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的校舍扩建和危房改造

  本报讯(记者 汤南 通讯员 虹影)昨天,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从2003年至2007年,省财政每年将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发展教育事业,用于农村中小学的校舍扩建和危房改造。此外,省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学生给予“两免一补”(即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

  据悉,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省要全面巩固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到2007年,全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努力争取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省政府明确,县级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起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要将中小学布局调整所需的校舍扩建、农村破旧校舍的改建以及解决大班额所需新建扩建学校的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此外,省、市财政要加大对经济困难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2003年至200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发展教育事业,用于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校舍扩建和危房改造。

  从2004年开始,省财政将连续4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的计算机室和语音室的建设。

  省财政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学生给予“两免一补”的资助;安排2.1亿元继续实施每年资助5000名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学校计划。(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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