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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起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损害赔偿快速调解办法规定(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15:10 信息时报
城管拖车流程图记者 陆明杰 摄
本报记者刘丽娟通讯员肖军
  一、交警新举措

  市交警支队昨天表示,从本月25日起,广州将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推行损害赔偿快速调解办法。据悉,这是广州交警部门继1996年推行快速处理事故现场以及去年3月起推行快速处理事故的基础上,又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这将让事故当事方更加清楚地了解事故赔偿的规定、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增加了事故处理工作的透明度。

  交警部门

  试点成熟全市推行

  据交警部门介绍,以往,他们尽管在事故处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为民、利民、便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有一些当事人对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不理解,有的提出不合理的赔偿要求甚至长时间在交警部门纠缠,有些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赔偿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埋怨交警办案不公等,使事故处理损害的赔偿调解时间增长,使部分案件不能如期办结,对各方均不利。

  据悉,该举措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有关赔偿调解的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而制定的,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市推行。

  新举措

  将告知工作前置

  现在,这一新举措则将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等告知工作前置,由交警部门在召集事故当事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前,将《交通事故损害调解告知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意见书》提供给事故当事人,让事故当事人提前介入损害赔偿调解阶段,充分了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从而改变以前群众不了解损害赔偿事宜时而提出不合理赔偿要求的现象,大大缩短了损害赔偿调解的时间,切实达到了为民、利民、便民的真正目的。

  当事人

  调解不成向法院起诉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快速调解适用于按普通程序(相对于事故快速处理而言)处理的交通事故,并且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罚决定后进行。经两次调解后(时间间隔至少为一日),达成协议的,办案民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办案民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发给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交管部门不再作出调解,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保险公司

  调解时可到场旁听

  此举还要求办案民警在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发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通知书》、预约损害赔偿调解时,告知事故车方可以请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派员在调解时到场旁听。交警负责人表示,这既便于保险公司及时掌握车辆投保人的事故损失情况,又有利于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化解分歧,及时办理保险索赔手续。同时,也有利于保险公司对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

  交警呼吁

  改变一调到底观念

  市交警部门呼吁:市民要逐步改变那种必须由交警部门“一调到底”的观念,在处理事故中,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快处理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速度,对通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交警部门将按规定终结调解,事故当事人可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事故各方的损害赔偿。

  司机心声

  法治社会就该这样做

  司机周师傅表示,好欢迎交警部门“调解可请保险公司到场旁听”这条,因为这样,车方与保险公司的矛盾就可在面上摆明,没有以前那样麻烦。同时,对“调解不成功可向法院起诉”,司机盘师傅也表示,法治社会就该这样做。

  二、城管新举措

  记者王道斌通讯员骆和锦徐建昌庞广诚

  为了避免打口水战 城管5分钟拖完车

  日前,记者随同市城管支队直属一大队六中队(拖车中队)执法时了解到,为避免和车主们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城管在执行每一次拖车任务时不得不采取速战速绝的方式,从拍照取证、拖走车辆到留字告知这一系列工作都必须在短短的5分钟内完成。

  拖车队

  下雨天不会出动

  此外,如果字迹意外如被雨水冲洗掉了怎么办?庞队长说,这种情况极少,因为在下雨的天气里,拖车队一般是不会出动执法的。一大队孙代富大队长告诉记者,执法队员在拖车后之所以选择使用粉笔来告知,这主要是要起到告知车主的作用而又不造成污染的目的。而对地上的字迹进行拍照存证,则是为了不给车主以狡辩的机会。因为在最初的执法行动中,也曾出现过不少不讲道理的车主。

  执法三周

  拖走300占道车

  城管支队直属一大队李成建政委告诉记者,在春节过后,广州市人行道上占道停车的现象确实有了回潮的迹象。

  庞中队长说:“自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大年初八开始,他们中队就开始了针对占道停车现象的处罚行动,通过将近三周时间的综合执法,已对近300辆违章占道车辆进行了处罚。”

  就目前车主和市民都存在一个误区:在道路和人行道上都出现乱停现象时,城管为什么只处理人行道上的违章车?

  庞中队长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城管只能对停靠在人行道和绿化带上的禁止车辆进行处罚,而对于马路上的车辆,往往就只能由交警部门前来处理。

  特别提醒

  周末车被拖要快取

  庞中队长还说,虽然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队员们碰到了许多这样那样的麻烦,有时甚至还得到了不少的投诉,但自从去年取消了城管拖车费后,不少车主也对城管的执法行动开始谅解了。

  他特意提醒,由于受工作时间的限制,城管周末车被拖应及时接受处罚,不要拖到下周一才来取车,同时奉劝广大车主,千万不要在人行道上违章停放车辆,一旦发现了自己的违章车被拖走告知启事后,车主要尽快前往指定停车场取车,在对执法行动没有异议并前往银行交纳了200元罚款后,就能及时取回自己的车了。

  两个原则

  1.仅造成车物损失的交通事故,每次损害赔偿调解工作在15分钟内完成;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每次损害赔偿调解工作在30分钟内完成,一般不超过两次;

  2.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30%;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原则规定予以确定。

  四道程序

  调查取证:由调查取证办案民警将《道路交通事故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交由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填写详细的地址和联系电话附案,确保有关法律文书能够准确、及时地被送达。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责任认定后,办案民警将责任认定书及时送各方当事人,并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告知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意见书》一并发送给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要求当事人或代理人按照《告知书》内容,如实填写《意见书》,提出自己有关损害赔偿方面的意见。

  赔偿调解:由办案民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建议书》。达到损害赔偿调解条件的,由办案民警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发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通知书》,预约调解时间,并且告知事故车方可以请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旁听。

  意见交换:各方当事人按时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办案民警将各方当事人提交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意见书》复印存档,并让各方当事人互相交换,以便互相了解对方的赔偿要求。

  主持调解:在规定时间内,主持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的民警按照拟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建议书》的内容以及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交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意见书》的意见进行调解。(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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