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辆年检收受贿赂榕城车管所17名民警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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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06: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电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对该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群体性受贿窝串案作出终审判决,车管所原副所长秦建好等17名民警被判刑,最高刑期达11年。 在这起群体性受贿窝串案中,连同车管所职工和与民警勾结的不法分子(俗称“二哥”),共有30人被起诉,其中2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机动车年检过程中搞“包检”和在车辆挂牌时出卖所谓“吉利号码”,是福州车管所民警、职工敛财的主要手段。所谓“包检”,就是向参加年检的车索取一笔“买路钱”,不交钱就百般刁难,交了钱就乱放行,甚至有的车不到现场也“神奇”地办好了年检手续,结果埋下大量安全隐患,使年检失去了意义。车管所不少岗位的人都利用掌握的资源大肆敛财。 交警支队副队长、车管所副所长通过为人选号受人钱财;检测线民警故意卡住检测关逼车主“出血”;登记受理窗口民警提供所谓的“优惠”收取“好处费”;电脑“高手”非法登录电脑给非法加长的货车“包检”;技术人员盗用车牌号数据库密码,调出车牌号卖给“二哥”,从中牟利。最终,这个腐败群体因举报被牵了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