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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雇主儿子勒索15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09:29 金羊网-新快报

  一保姆与其男友分别获刑8年和13年

  王先生突然接到电话,得知自己两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匪索要158万元的高额赎金。案发后不到两天,两绑匪双双落网,元凶竟是王先生雇用的保姆和其男友。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谭建东 实习生 徐进 通讯员 史世同

  两名案犯茹某和王某本是一对恋人。2001年9月,茹某来穗打工成为翠湖山庄王先生家的一名保姆,王先生请她来的主要任务就是照顾自己的小儿子。一年后,茹某结识了电工王某,很快两人彼此相爱,但二人都是从农村出来,生活拮据,根本没有结婚的费用。王某为了解决自己的“困难”,就打起了雇主王先生的主意,于是,他就跟女友茹某商讨绑架计划。

  “你家的小孩和保姆都被我绑架了,你去准备一笔钱吧。”2002年12月20日下午,王先生接到了勒索电话。原来,茹某当日看王先生家中没人,觉得时机成熟就告知其男友开始行动。茹某先将小孩带到天河公园南门口,跟王某会合后两人一起乘出租车将小孩带到了天河黄村新村大街一出租屋中。下午,狡猾的王某赶到广州火车站用公共电话给王先生打了勒索电话。傍晚时分,王某又打电话索取158万元的赎金。两方商讨后,王某同意拿到68万元就放人。

  第二天,王某又打电话给王先生,先后几次更换“交易”地点,并让自己的好友去拿钱。拿到赎金后,王、茹二人把小孩带到东圃某酒店事先开的房间内,并通知王先生去领人。王先生匆匆赶到酒店,见儿子安然无恙后就立刻报了警。

  王某把部分赎金安顿在亲戚那儿后,就带着女友到东莞游玩了两天。被金钱冲昏了头脑,他们还不知自己大难临头。22日,两人又回到广州。第二天,公安人员就把他们抓获,追回赃款67万元。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处罚金3万元;茹某犯绑架罪,判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2万元。两人接到判决书后,都没有上诉。(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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