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下去患者口吐鲜血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0:06 贵州都市报 |
市医学会:四级医疗事故,但患者转院治疗的情况与此事故无关 患者家属:对此结果不服,向省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金黔在线讯25岁的清镇女青年吴敏因感冒,到清镇弘业医院求治,结果接受输液不久即出现过敏性休克,后转到贵医附院治疗,花费5万多元。市医学会认为“吴到贵医附院治疗17天的情况和因弘业医院造成的过敏性休克无直接因果关系”,故作出四级医疗事故的结论。患者亲属无法接受,于昨日向省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2003年11月2日中午,吴敏因感冒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邻近的清镇弘业医院就诊。经该院诊断为“高烧不退”,建议进行降温抗感染治疗。随后院方给吴敏输了液,使用的药物是头孢噻肟钠。 据吴敏的姐夫李先生称:刚输液不久,吴敏就出现全身发抖现象,口吐鲜血,最终发展成为过敏性休克。 李先生说:他们明确告诉过院方的医务人员,吴敏有遗传性青霉素过敏史。但是弘业医院违反常规,在“没有经过皮试”的情况下就给吴敏输了头孢噻肟钠药。 当日下午5点左右,吴敏转往贵医附院,在该院住院治疗17天,总共花去了5万多元。 据李先生介绍,吴敏在贵医附院住院三天后,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当时的主治大夫为了掌握最初在弘业医院的病情,就要求看在弘业医院的治疗情况。吴敏的家属去索取的时候,弘业医院没有给。 直到吴敏的亲属随同清镇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一起到该医院才看到病历,当时他们就复印了14页病历,并在医患双方以及清镇卫生局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由清镇卫生局工作人员送往贵阳市医学会。 不料,11月5日,医患双方和清镇市卫生局工作人员一起封存的病历资料在打开时却由当初的14页变成了15页,而多出的一页上面显示弘业医院是做了皮试才给吴敏输液的。 对此,弘业医院总务科科长李学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弘业医院在对吴敏进行治疗时是先做了皮试后才输头孢噻肟钠的。 后来患者家属对15页病历提出质疑,弘业医院也就不坚持了,最后还是以14页病历作为依据进行鉴定。 清镇市卫生局局长黎庆刚告诉记者,考虑到弘业医院程序上有错误,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决定以14页的病历来鉴定。 同时,黎局长表示,病历分为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主观病历是不能提供给病人看的。但是,弘业医院在提供给患者病历的时候因疏忽并没有将本来应该提供的客观病历当成主观病历而未能提供完全。 贵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李玲主任告诉记者,市医学会认为,弘业医院对吴敏使用头孢噻肟钠未做皮试,违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以及用药说明书的要求。贵阳弘业医院对过敏性休克承担主要责任。但吴敏到贵医附院治疗17天的情况和因弘业医院造成的过敏性休克无直接因果关系。后来的住院治疗实际上是吴敏自身病情自然发展的结果。故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对此鉴定结果,弘业医院方面表示没有任何异议,将按规定赔偿。 而吴敏的亲属则认为,吴敏是因为过敏性休克以致众多内脏功能受损。这和药物过敏有莫大关系,因此,造成这样的结果弘业医院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他们于昨日向省医学会申请作进一步鉴定。 本报将继续关注。 (周陟 吴莹 赵宏斌 何先武 魏荣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