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江口——“少女被同伙灭口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0:2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2月24日下午,铜仁地区中院在江口县城公开审理了张继锋、杨通军抢劫、杀人碎尸案,涉嫌包庇罪的郭永德、郭未红(张继锋之亲戚)同时接受审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25日,张继锋、杨通军(均系松桃孟溪人)和徐曼(女,17岁,沿河人)来到孟溪镇虾蟆村,将一家美容店老板打伤,事后,3人当晚出逃。同月27日21时,3人持刀在松桃孟溪镇与大坪镇交界的公路上,抢劫了一辆三轮摩托车,抢走了受害人30余元现金和手表。随后,3人将受害人捆绑推下公路。

  8月28日上午,狼狈逃窜的3人来到江口县太平乡三塘村张继锋的姨妈家躲藏。9月1日凌晨,张继锋、杨通军害怕徐曼将其抢劫罪行暴露,将徐骗至该村大溪沟杀害,并残忍地将徐曼分尸。当日凌晨,张、杨将杀人之事告诉了郭永德、郭未红后仓皇外逃。案发后,江口公安局多次对郭永德、郭未红进行调查,两人均否认知道此事。公诉机关指控张继锋、杨通军涉嫌抢劫、杀人罪;郭永德、郭未红涉嫌包庇罪。

  庭审中,杨通军的辩护律师杨万隆、赵体清称:杨罪行虽然严重,但杨作案时,尚不满18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作案时,未满18岁的人依法不适用死刑。据了解,杨通军出生于1983年11月4日,作案时间为2001年8月27日及9月1日,距18岁还差两个多月。

  杨通军的母亲黄代英告诉记者:杨当年中考落榜,她本来想叫他补习再考。但学校放假期间杨通军给四姨做工,认识了张继锋,才个把月就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杨通军的四姨告诉记者:杨通军在她家做工期间,张继锋经常找他玩。当初要是隔断他们的联系,就不会有今天的杨通军。

  据悉,此案今日将继续进行审理。

  (牟秀强)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