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修改旧规 父母“过错”不入高中毕业生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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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2:21 大华网 |
本报综合消息据羊城晚报报道,本月初,在广东省考试中心公布的《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中,销去了考生档案中《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这项入档资料。这意味着,已实施20年的考生父母“过错”要入学生档案的做法,在广东已明确取消了。 据报道,已被取消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父母或抚养人、学生主要社会关系有无因重大问题被判刑?并注明时间、地点、原因及刑满释放后的表现;被调查人(考生父母等)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等。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综合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接受电话采访时说:教育部目前没有一个具体的部门分管这一调查表的登记情况,具体做法必须咨询各省考试中心。而教育部招生处有关人士称,既然教育部的“暂行规定”尚未修改,还是要按“规定”来做。教育部法制工作处一位张姓负责人称,个人档案能装些什么、反映什么,不是教育部门一家决定的,它是依据档案法作出的规定。这位负责人认为,以前建个人档案对隐私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方面应该明确。(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