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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禽流感应急预案:发生疫情疫区禽只一个不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4:52 锦州晚报

  本报讯(记者董梅)未雨绸缪,锦州市制定了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以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时,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

  据了解,应急预案对疫情报告、疫情确认、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控制措施、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规定。一旦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并将病禽所有的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病禽散养的,将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疫区周边5公里内划为受威胁区。疫点内,所有禽只将被捕杀,并对所有病禽、被捕杀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被污染的物品、用具、禽舍等进行严格消毒,以彻底消灭病源等。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车辆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活禽进出和易感产品运出等。

  另外,应急方案中还规定,市、县(市)区两级成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现场诊断、提供控制和捕灭的技术决策。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规模为50人的预备队,同时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备足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药品、器械等所需物资等。

  作者:董梅

  (来源:锦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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