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原则铲除违规种植村委会赢了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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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4:52 锦州晚报 |
本报讯(徐宝东 宁清亮 记者侯晓非)住在太和区大薛村的王某2月24日接到法院的判决后,是“有苦难言”——他种植的6亩玉米苗,在被当地村委会全部强制铲除后,法院判令“村委会不负责任”。 王某从1990年开始至今,承包着大薛村所有的位于该村北部砖厂附近的近10亩果树地。去年年初,大薛村村委会按照当地乡政府的统一规划,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将王某承包的果树地中的6亩纳入到了国家产业开发项目“千亩果油园”中,并向王某无偿提供了果树苗和种植技术,同时制定了相关政策。村里根据相关部门的技术指导和要求,规定“在果油园内不允许种植高秆作物(如玉米、高粱等)”,并以村广播等形式通知到户。但王某却没有理会村里的这项规定,仍然在春耕时,在他家承包的那6亩地上种上了1.8万株玉米苗。 大薛村村委会在得知这件事后,多次派人找王某商量,做他的工作,劝他改种矮秆农作物,但王某却没有同意。到了去年6月25日,眼看着王某的6亩玉米苗就要长成,将要成为影响果油园总体规划的“碍眼物”,村委会成员集体来到了这片地上,将王某种植的这1.8万株玉米全部铲除了。 6亩地的玉米颗粒无收,王某将村委会告上法院,要求赔偿4000元损失。太和区法院认定,承包土地的王某没有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来使用土地,他的请求不合理,从而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作者:徐宝东 宁清亮 侯晓非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