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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男子藏“私烟”闯关被判监四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8:23 人民网

  人民网香港2月25日电一名由澳门抵港的43岁男子,2月3日被海关驻尖沙咀中港城码头管制站人员在他所携带的一个背囊及一个旅行袋内,发现合共310包6200支未完税香烟。由于该名男子过关时并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其后他被控以“管有应课税品”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罪行,被法庭判监禁4个星期及罚款1000元。

  海关发言人说,这次法庭判决对同类违法者有强大的阻吓作用。他提醒市民及游客不要携带超逾免税优惠应课税香烟入境,否则将有可能被检控或罚款。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年满18岁及离港不少于24小时的香港居民,返港时可携带60支免税香烟,供本人自用;而并无持有香港身份证及年满18岁的旅客,则可携带200支免税香烟,供本人自用。

  发言人指出,驻中港城码头海关管制站人员从2004年1月1日至2月23日共侦破23宗涉及香港居民及游客滥用香烟免税优惠的案件。共拘捕23名涉案人士,并检获6704支未完税香烟,价值10726元,应课税值为5390元。(林志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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