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职务犯罪 广州反贪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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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9:02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广州2月24日讯 记者黄日飞、通讯员刘韬报道: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卢铁峰今天说,2004年广州反贪工作将重点查处老百姓反映强烈的4类职务犯罪案件。 这4类案件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司法、行政执法和其它权力集中部门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金融、医药、教育、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发生的案件,以及其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案件。 据卢铁峰介绍,去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07件320人,大、要案达到300件,占立案总数的97.7%。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33件,厅局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8件。全年立案数、大要案数均位列全省第一,共追缴赃款1.1亿多元。如原广东省扶贫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薛长春贪污2700余万元、挪用公款350余万元案,原广州市医药管理局局长杨卫东受贿案,原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公司刘睿瀚贪污700余万元案,原广州市黄埔区副区长童建俊受贿案等一批级别高,涉案金额巨大的职务犯罪案件被依法查办。 去年查办的发生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40%,查处的窝案串案比例高达55%,这些窝案串案涉及教育、医疗卫生、金融、海关、基建、司法等众多领域。犯罪的群体性、交织性特点非常突出。反贪部门将注重在某一行业发现案件后,以一个案件为突破口,深挖这些贪官蛀虫。 《华南新闻》 (2004年02月25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