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杀死“村霸” 自首被判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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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19:10 重庆商报 |
本报讯(记者罗彬)江津无辜村民古先全被逼杀死“村霸”涉嫌犯罪后(本报2003年12月31日报道《一个村霸带来的噩梦与悲剧》),江津市司法局为他提供了法律援助。2月18日,法院审理此案时认定古先全有自首情节,判处古先全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 家住江津市德感街道办事处古家沱村3社的古先成,因其长期作恶乡里,侮辱、强奸村里的妇女,尽干偷鸡摸狗之事,村民们无不谈之色变。他也曾因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刑。2003年9月23日晚7时许,古先成醉醺醺地来到堂哥古先全家,见堂嫂张廷富独自在家,古先成便动手动脚欲强奸堂嫂,并不停的扇堂嫂耳光、将其强行拖到院坝。古先全撞见后,遂找堂弟论理,却遭到堂弟一顿打。古先全气得回家提起菜刀,就朝堂弟一顿乱砍,最终将其砍死。事后,该村494个村民联名为古先全请命,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开庭时,村民自发前往法庭旁听。 市一中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古先全故意杀人后委托他人代为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当认定有自首情节。根据古先全的具体情况,对其适用缓刑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同时死者在本案中具有重大过错。最后法院作出了判处缓刑的决定。(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