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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者猝死托老所(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2:02 京华时报
  作者: 刘莹莹来源:
老人的儿媳妇来到老人的床前。
  2月23日,71岁的肖秉智老先生在朝阳区六里屯托老所的一间屋子里悄然去世。有关他的死亡原因和死亡具体时间,目前并没有一个确定的说法。

  正因为这样的“不确定”,肖老先生的死亡带来了家属和托老所之间的一场争执。争执的焦点是,对于老人的死亡,托老所该不该为其“失职”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老人突然死亡

  发现肖秉智老先生去世的是他的看护———托老所里的工作人员都叫他“小白子”。至于其真实姓名,托老所法人代表韩东升对本报记者称“不太清楚”。

  “小白子”说,2月23日早晨6时20分左右,他像往常一样来到肖秉智老人住的房间时,发现肖老先生已身体僵硬且全无呼吸,便立即通知了托老所领导。

  随后,托老所工作人员给肖老先生的儿子肖广宣打去电话,通知这一消息。

  据“小白子”说,此前的凌晨4时左右,他也曾到房间里去看过肖秉智。当时便发现肖老先生的脸色与往常有些不一样,他隐约感到不对劲,便伸手摸了摸肖老先生的额头,发现对方额头冰冷,满头虚汗。但是,由于一时的“疏忽”,他并没有太在意肖老先生身体上的这些变化,也就没有通知托老所里的其他人。

  直至23日早晨6时多,“小白子”再到这间屋子里来看肖老先生时,才发现他已经去世了。

  “小白子”还说,在托老所中,他并不是只照顾肖秉智一个老人,所以不能二十四小时看护肖老先生。因此,作为看护,对于看护对象肖秉智的具体死亡时间,“小白子”也只能给出一个模糊的答案———2月23日早晨6时到6时30分之间。

  2月25日上午,本报记者到六里屯托老所采访时了解到,2月22日,也就是肖秉智去世的前一天晚上,因为托老所里要装修屋子,曾经进行过一次调房。此次调房中,在托老所入住的30多位老人中,能够自理的便自行走着去已分配好的房间,而不能自由走动的老人(如肖秉智),则由院方安排人将他们送往各自的房间。

  托老所所长柳秋华女士告诉记者,将肖秉智老先生送到房间的,是所里的两名看护和在所里负责装修的两名工人。对于当时的情形,柳女士描述说,由于托老所里没有担架,只好让肖老先生平躺在棉被上,由四个人各扯一个被角,将他送到院内一楼的一个空房间里。

  家属提出质疑

  肖秉智的儿子肖广宣说,他接到六里屯托老所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的时间,是在2月23日早晨6时25分左右。随后,他只用了15分钟左右———即6时40分赶到了托老所。

  肖广宣还说,托老所工作人员打给他的电话中,只是告诉他,肖老先生身体状况不好,让他赶快过去看看。但当他赶到托老所后,才发现父亲已经死亡。

  “我父亲被他们安置在一个冰冷的空房间里,周围没有医生,也没有陪护。”肖广宣说,“我在房间里待了足有3分钟,看护才过来,只说了句‘人已经死了,办后事吧’。”

  对于看护“小白子”给出的肖老先生大致死亡时间,肖广宣提出了质疑。他说:“我家距离托老所开车仅15分钟时间,但当我赶到托老所摸到父亲的身体时,发现他已经僵硬而且没有体温了。刚死的人是不会这么快变得冰冷和僵硬的,这是常识。所以,我父亲死亡的时间不是他(小白子)说的那个时间,应该在更早些时候。”

  更令肖广宣无法理解的是,看护“小白子”早先已发现肖老先生身体状况不好,但当时为什么没有叫急救车,更没有通知家属?

  “这不是一句‘疏忽’就能说得过去的。”肖广宣说。

  在肖广宣与托老所签订的《入住服务合同》中,记者看到,第五条有这样的规定:“当乙方(肖老先生)入住期间患病危重、紧急时,由甲方(托老所)报120急救中心急救,并及时通知丙方(肖老先生家属)……”

  肖广宣认为,在对其父亲的看护过程中,托老所没有履行合同中第五条的规定“是一次严重的失职”。正因为此,才使其父亲“失去了唯一的一次抢救机会,被过早地推向死亡”。

  托老所解释“失职”

  对于肖广宣的指责,六里屯托老所法人代表韩东升承认,托老所对此次“失职”应负一定的责任。他说:“对于没有及时发现老人已去世,这是我们工作中的失职,没有叫救护车及时抢救,也是我们的过错。”

  但韩东升认为,对于肖老先生的此次突然去世,家属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他的理由是,肖秉智入住前身体有病,而这个病可能是导致老人突然去世的原因。

  面对记者,韩先生说出了托老所方面的“为难”之处:当初肖老先生来托老所时,从他瘦骨嶙峋的外表能看得出他的身体状态并不好,因此并不想收。但由于他是托老所一名工作人员的亲戚,碍于情面就收下了。

  “我们当时就问过家属,老人有没有什么病,家属说没什么大病。但我们一直怀疑,入住时家属隐瞒了老人有病的实情,也就是说,他们欺骗了托老所。所以,他们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韩东升说。

  2月25日上午,记者从肖秉智生前曾住过的朝阳医院了解到,肖秉智生前患有症状性癫痫和脑栓。2003年11月间入住朝阳医院接受治疗,今年2月13日出院后,在家属安排下入住朝阳区六里屯托老所。但是,就在入住10天之后的2月23日,肖老先生突然去世。

  记者曾向韩东升问及看护“小白子”的一些情况:看护须具备什么资格?他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具有看护资格?韩东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我没办法回答你。”

  附记

  老人遗体仍滞留托老所

  目前的状况是,肖秉智的儿子肖广宣要求托老所能对其员工的“失职”作出合理的解释,并给予家属一定的经济赔偿。

  但托老所法人代表韩东升表示,对于家属暂时还不能给予赔偿。“一定要先验尸,来确定死亡时间及原因,然后根据时间及原因再商谈赔偿问题。”

  就在这样的争执中,已故的肖秉智老先生仍然静卧在那间屋子里。肖广宣说,如果不对家属赔偿,“绝对不会移走老人的尸体”。而韩东升则称,未经验尸,医院不会出具死亡证明,而没有死亡证明,托老院不能擅自挪动尸体。

  韩东升还说,如果再这样僵持下去,只能选择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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