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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照片该不该公示(下周争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2:49 人民网-华东新闻

  22名盗窃事实确凿、已被行政处罚或判刑的小偷的照片,近日被公示在上海市徐家汇地铁站出口。虽然小偷的眼部都进行过技术性处理———以黑线遮挡,但照片仍被迅速撤除。

  此举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赞同者认为这一做法大快人心,既能警示路人防范被窃,又能震慑违法犯罪人员,使“过街老鼠”无处藏身。反对者则认为此举意义不大。一来记不住,二来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权、姓名权、隐私权同样不受侵犯,此举有悖于现代法治理念。

  此前,广东省汽车站、成都的个别商场也曾有过类似举动,均引起议论纷纷,且褒贬不一。对此,您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来信请寄: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777号

  人民日报社华东分社《百家》收

  邮编:200120

  传真:68871115 68871116

  电子信箱:hd-bjt@peopledaily.com.cn

  《华东新闻》 (2004年02月26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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