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推销骗钱五万 破获省内首宗"网络购物"系列诈骗案(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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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4:39 青岛新闻网 | ||||||
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水清沟派出所会同分局计通科通过缜密侦查,抓获1名利用虚构“网络购物”,实施诈骗犯罪的嫌疑人,破获系列网络诈骗案11起。昨天,诈骗犯罪的嫌疑人宋某被四方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这是我市警方破获的省内首宗“网络购物”系列诈骗案。 上网买电脑 收到笔记簿 1报案 去年8月,四方警方接到北京人李某报案,几天前在一全国性网站的网上购物栏目发现一条出售二手笔记本电脑的信息,价格是3500元,而且网上出示了电脑照片和资料,他觉得很便宜,同时出示的还有销售人员的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件等)和联络方式。李某通过在网上公布的手机号码联系了自称“刘某”的出售人员,“刘某”向他介绍了电脑及其本人的情况。李某觉得可信,于是按照对方指定的账号将钱款汇上。 几天后一个邮包自青岛寄到李某手中,他打开一看傻眼了,邮包中没有自己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却有一大包普通笔记簿。李某赶紧电话联系“刘某”,对方电话已停机,再到网上查询发现该购物信息已取消。李某意识到被骗了,按照以前记录的“刘某”的身份证的地址“青岛市四流南路某某号”,向青岛市四方警方报了案。 变换身份证 布下迷魂阵 2诡计 四方公安分局水清沟派出所及分局计通科接到报案后,立即派人侦查,发现对方提供的地址为虚假地址,网络上的所有信息也已经被删除。 自去年8月起,四方警方陆续多次接到此类报案,根据受害人提供网上获取的虚假信息,嫌疑人均系同一人,使用相同照片、不同姓名和地址的假身份证上网作案。 根据报案统计,受骗者都为外地人,每次被骗金额从1000元到3500元不等,而收到的货物有笔记簿、废报纸等。嫌疑人极其狡猾,每次作案后将网上出示的证件等信息删除,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难度。 抓住好时机 锁定嫌疑人 3抓捕 今年2月22日,四方公安分局又接到湖北受害人孙某报案,两天前,被同一嫌疑人用相同手段骗去现金4000余元。接报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在我市市北区一网吧内将正在网上删除作案信息的嫌疑人宋某(男,24岁,无业,淄博市张店区人,暂住我市威海路292号)抓获。 网络设骗局 空手捞票子 4供述 经审查,宋某供认:他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是个网络迷,上网期间发现网络购物有空可钻,萌发犯罪念头。自2003年8月至今,通过街头小广告办理了假身份证,向网站提供虚假手续,开办“网上购物”买卖二手笔记本电脑“业务”,然后从网上其他领域粘贴修改电脑信息,制作自己的虚假货物信息,并在网上出示自己的假身份证明及临时手机号,诈骗他人钱财,在买方将货款打入指定账号后,采取收款不发货或发假货的手段,诈骗作案11余起,共获赃款5万余元。每次得手后,立即重新办理假身份证件,更换手机号码,以此不留犯罪痕迹。他作案对象也都选择外地网迷,妄图逃脱公安机关侦查视线。没想到,算计得再周密,也没逃出恢恢法网。 新闻链接 2月23日,水清沟派出所根据宋某供述诈骗所用的假身份证,顺线抓获制假贩假人员湖南双峰县农民林某(男,33岁)、朱某(男,38岁)、朱某某(男,38岁)、熊某某(男,31岁)4人,缴获假证一宗,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报记者(来源:青岛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