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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专项清理行动,最高检严禁挪用扣押款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5:0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记者从25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2004年3月至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全系统开展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撤案、不起诉、法院判无罪三类案件的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情况。

  高检院要求,对所有上述款物,必须做到该上缴的上缴、该移送的移送、该返还的返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侵占、私分、调换、外借扣押、冻结款物及其孳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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